科研产出
新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模式研究
《新疆农业科学 》 2010 北大核心 CSCD
摘要:【目的】改善政府对食品经营主体监管。【方法】采取博弈分析方法和系统分析方法。首先,从政府职能方面,研究并提出政府在食品经营主体监管中具有提供相关信息、查处违法行为、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建立等职能。【结果】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博弈模型,分析改善政府在对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主要是通过加强对监管部门监管人的监督。提出了建立在全社会监督下的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模式和运行机制。【结论】旨在政府通过改变监管模式,加强对新疆食品经营主体的信用的监管,鼓励其守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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